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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就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2053 更新时间:2011-04-20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雷小琴 通讯员 党舒)装上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政务服务行为全程监督;一个月内有3起以上超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行政责任……自治区拟出台办法规范我区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出炉,并在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机构性质和职责,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意见稿》拟定,政务服务事项可以当场办结和需要承诺办结时限的,应当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申请人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可以直接向部门政务服务窗口申请,或者通过公开的部门政务服务网站申请。对于一个月内发生超时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件以上、未按规定使用政务服务专用软件系统等8种情形之一的,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追究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现《意见稿》正在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于4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zsx450@126.com。通讯地址:南宁市民生路1号自治区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