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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半年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持续提高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723 更新时间:2012-07-30 

    7月26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扎实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面对法院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加大、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的形势,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审判质量效率持续提高。

    据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今年上半年的受案数、结案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结案均衡度、一审裁判息诉率、申请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当庭裁判率、一审案件陪审率、二审开庭率等十项指标显著上升,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来信来访数显著下降,这“十升三降”凸显半年来全区各级法院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明显提升,在受案数同比大幅上升21.05%的情况下,结案同比上升了29.85%,结案率为79.76%,同比提高了5.41个百分点。审判质量稳步提高。各类诉讼案件一审裁判正确率达98.92%,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31%,生效案件正确率达99.90%,都保持了较高水平;二审发改率和再审发改率继续保持较低的水平,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绝对数量不断下降。“案结事了”成效显著。继续巩固“调解年”的成果,民商事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调撤率稳步上升,高院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8.4%和15.2%。均衡结案指标继续提高。结案均衡度为93.66,提高了14.10。

    据悉,上半年全区各级法院坚持审判工作的群众路线,维民权、解民忧、护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积极探索广西边疆民族地区审判工作新路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院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阳光司法进一步深化,一审案件陪审率、二审开庭率大幅提高。在立足审判工作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创新,积极创建“无诉讼社区、村屯”和“无诉讼边境”,在原来具有良好调解的基础上,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记者 李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