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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正式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426 更新时间:2010-05-10 

90至99岁老人每月可领50元,100岁老人每月200元
人民网南宁5月9日电(记者 庞革平)近日,家住广西南宁市长冈岭的91岁王阿婆领到政府发放的寿星津贴后,高兴地说:“现在,政府真是越来越关心我们老人了,我每个季度都能领到政府发放的150元寿星津贴。”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南宁市正式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对高龄老人每个月都发放补贴。根据南宁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全市高龄老人发放寿星津贴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凡是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内户口,年满90周岁及9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可领取寿星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年满100周岁及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寿星津贴200元;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寿星津贴50元。

  据南宁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百岁老人的寿星津贴,由市财政进行全额预算安排;90至99周岁老人的寿星津贴,则由各县区财政进行预算安排。对于百岁老人的寿星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每次发放3个月的津贴;对于90至99周岁老人的寿星津贴,由各县区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县区老龄办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华侨投资区的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当地津贴申报资料的前期审核工作。目前,申报和发放工作已在南宁全市展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