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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江西云南三地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388 更新时间:2010-09-02 

    广西:出台“廉洁手记”630条 江西:重点紧盯领导班子 云南:监督干部选任工作

  本报讯(记者 梁洪) 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廉检勤检自查自纠对照提纲》修订为《检察人员“廉洁手记”自查自纠对照参考提纲》(下称《提纲》),内容也从原来的300多条增加到630多条。 

  据了解,《提纲》从政治、组织队伍建设、经济、检务公务、生活、社交、劳动七个方面设定了“高压线”、“斑马线”、“警戒线”,警醒检察人员。 

  今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内部监督的新机制、新形式、新途径。为探索执法办案同步监督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玉林市检察院、博白县检察院开展自侦案件内部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将博白县检察院开展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规范化的做法作为试点,适时将其经验做法在自治区检察机关推广,研究制定自治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规则。 

  本报讯(记者欧阳晶 通讯员周立平) 今年以来,江西全省各级检察院共进行任前廉政谈话46人次,诫勉谈话10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787人次,上级院派员参加下级院民主生活会28人次,对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江西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该省检察机关近期将出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若干规定,并对内部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今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九江市检察院和吉安市检察院为院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宜丰县检察院建立以执法廉情监测、分析和预警为主要内容的公正廉洁执法预警机制,通过网络监测、举报投诉、专项检查、民意调查等七种方式,多渠道收集该院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廉情信息,视情况分别启动三个级别的预警。 

  本报讯(通讯员赵安金 记者肖凤珍) 在部署“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中,云南省检察院强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 

  该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监督渠道,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各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中违反程序和规定的拉选票、跑风漏气、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 

  为了强化上级院的监督责任,该院要求充分利用派员参加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巡视、执法监察等形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是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其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 

  此外,该院还对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执行的监督和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等工作的监督,作出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