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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指山市公务员参加继续教育可报销学费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1957 更新时间:2011-08-12 
    海南省五指山市日前出台了《鼓励干部继续教育办法(试行)》,设立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对参加继续教育的公务员给予学费报销。
    《办法》规定,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五指山市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市在职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国民教育系列正规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校函授学院等形式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均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学费。公务员参加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费报销80%;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及以上学费报销90%。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及以上获得者申请学习同等学位(学历)其他专业的,可报销一个专业学费的50%。
    据介绍,五指山市近年来不断加强同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家级高校合作,通过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的模式,分批次选送各层次干部接受高级研修班和各类学历教育。(来源: 海南日报 记者邵长春 特约记者尹秋艳 通讯员王海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