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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买房是对夫妻感情深厚的褒奖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4299 更新时间:2014-03-10 

“二套房避税导致有人离婚。我认为,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一些人间的悲喜剧,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这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的提问。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楼继伟指出,要将所得税从个人征收转向家庭征收。

部长的这个回答比很多地方政府的做法高明多了。2013年七月份,为了为应对离婚潮,南京市鼓楼区婚姻登记处,遇到人多时,不得不临时启用离婚“限号”措施,即排队预约领号牌,当天的号全都发放完毕,超出的第二天再来排。这也是南京首次对离婚实施“限号”政策。

尽管部长的回答比地方政府的做法要高明,但必须指出的是,地方政府之所以出此下策恰恰是法律规定的漏洞所导致,由此上地方政府背上“黑锅”,甚至有人指责地方政府在干涉“婚姻自由”。在我看来,此类“限号”并不是很多人所说的政府干涉婚姻自由。众所周知,每个机构的资源是固定的,每天它所能处理的事务也是非常有限。假设处理每对离婚事务需要3分钟,那么一个小时可以处理20对,一天八小时工作时间也就只能处理160对离婚夫妇。从这个意义而言,有媒体说鼓楼区婚姻登记处实施“限号”是干涉婚姻自由,与事实不符。就像每到黄道吉日,婚姻登记处也需要限制登记人数,但这是不是意味着限制结婚自由?显然不是。

但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问,为什么离婚人数会这么多?以至于婚姻登记处资源都不够用?据南京民政局统计,近5年来,南京离婚对数正以超过20%的速度逐年增加。有民政局工作人员分析,离婚量的增加与房地产调控、孩子入学等政策的发布时间存在巧合,只要有房市新政一发布,离婚高峰就又来了。

如何看待这种为了房子和孩子的离婚?有人认为这种为了外物而离婚的行为是亵渎了婚姻的“神圣性”因此必须予以制止。果真如此吗?

在我看来,与其花大精力来指责当事人以婚姻为谋私利的工具,还不如讨论为什么会有政策催生离婚?尽管在现代社会离婚已不必再受谴责,但也绝对谈不上是件光彩的事。更何况,为了购买二套房而离婚,意味着一方必须冒着一部分财产处于不确定状态下的重大风险——就像很多人说的人财两失。可是即便有这么大的风险,还是有这么多人愿意离婚?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部分离婚夫妻是“情比金坚”,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才会不惜以“离婚”为名去追求更多的幸福——房子和子女教育,而这两个因素就在“学区房”上得到体现。笔者身边也有很多人为了二套房而“离婚”的夫妻,这个群体大都有如下特征:夫妻感情不错,有孩子。

如果这个解释成立,那就会遇到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目前的房产调控政策实际上是对夫妻感情深厚的额外奖励:只要夫妻愿意花半天时间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一方就可以获得首套房的优待。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房子价值不菲,首付动辄数以百万计,通过离婚就能获得首付三成和85折利率的优惠,何乐而不为?当然,并不是每对夫妻都有资格获得这种“制度红利”,那些感情存在瑕疵的夫妻,断然不敢冒这个风险。

尽管这种调控政策在运行当中变成了对夫妻感情深厚的额外奖励,但这绝不是决策者的初衷,也正是如此,不少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还写着“楼市有风险、离婚须谨慎”等提示牌。那么,为什么中国会出现这些和“善良风俗”相违背的制度?

这可能和政府对房产市场的判断有关:政府认为投机客的行为导致了房产上涨,因此必须抑制需求,但是在房价上涨的预期下,需方——也就是民众有着无尽的激励来逃避这种规制,而离婚只是其中的一个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依法行政的胜利——政府尽管能简单粗暴地命令银行实行首套房优待,但却不能对市民的离婚提出否定意见。

也正是在这种条件下,离婚才成为制度对夫妻感情深厚者的额外奖赏,这可能是民众意想不到,政府不愿意面对却不得不承受的结果。当然,这种现象也不是楼继伟部长所说的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就能解决,关键的问题是:为什么银行不能自行决定发放贷款的利率,而必须按照政府的规定来办?只要存在这种制度缺陷,那么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套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