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记者从广西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广西已根据全区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对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同时,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进行补贴,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努力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据了解,广西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物价局,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教育厅等12个厅局组成,目前已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市场供求情况,提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目前,广西已对四类群众发放了临时生活补贴。首先是给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广西给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月15元;农村低保对象和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10元。截至2010年12月19日,全区已有85个县(市、区)发放了物价临时补贴。
二是对全区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补贴。2010年,广西通过学生资助体系,向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3万余人发放助学金,补贴金额8亿多元,补助10个月。其中贫困大学生每人每月300元;贫困中专生每人每月150元;特定专业学生每人每月150元。
三是对全区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进行补贴。2010年,全区各大中专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降低学生食堂经营成本,合理稳定学生食堂价格。一是给予直接补贴,对学生食堂给予一定额度的水、电、气补助;二是减免学生食堂承包经费、租金,对学生食堂设备实行零租赁;三是承担必要的学生食堂建设、大型维护改造、大型餐饮设备配置和更新,空调、电梯、取暖等投入和运行费用等。
四是向全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贴。2010年,广西向全区140多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农村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农村初中生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向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发放生活补贴共计11亿多元。(来源:《南国早报》记者肖世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