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这是一组令人揪心的数字:2010年,我区因各种自然灾害和火灾导致的农村民房倒塌、烧毁数量达2.73万户、2009年是1.91万户、2008年7.01万户、2007年1.67万户、2006年3.1万户……农民的安居问题牵动着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心。
如何保障全区1000多万农户的住房?经过不断探索,自治区党委、政府大胆决策: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2011年,财政全额出资为全区农民住房“上保险”!——一种新型的农村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在全区铺开。
年均倒房3.28万户
政府救灾“独木难支”
受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区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和频发的地区,特别是近年来,极端性气候所引发的灾害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和重大损失,有关部门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区因灾导致的农村民房倒塌、烧毁累计达到16.42万户左右,平均每年倒塌、烧毁农村民房3.28万户。
自治区民政部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2010年广西农村居民因灾倒塌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提出的补助标准,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户均补助1.6万元,按年均3.28万户计算,各级政府平均每年需要安排补助资金52500万元,其中:按照与中央补助资金(0.6万元/户)1:1的投入比例,自治区财政平均每年就需要投入19700万元。
但事实上,由于我区财力有限,各级财政难以筹集更多资金支持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在2009年以前,我区对农村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水平并不高,而且补助资金大部分为中央补助和社会捐助资金。以2006年—2009年为例,四年间自治区财政共计安排补助资金1.5773亿元,户均补助仅1200元,只占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总额5.9273亿元的27%。
一方面是单一的政府救助“独木难支”,另一方面是农村困难群众灾后住房重建的迫切需求,加快探索和创新灾害救助手段与制度已迫在眉睫。
借助第三方力量
住房政策性灾害保险试行
如何减轻公共财政的救灾压力,灾后恢复重建能否发动政府、农户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参与?带着这些命题,我区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开始从困难人群入手,在灾害易发地区试行住房政策性灾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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