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强制难成行
“四大因素”拖住“绿色保险”后腿
各方受益、兼顾防御与保障于一体的好事为何少有企业问津?到底是什么拖住了“绿色保险”的后腿?
环保专家认为,没有强制手段来推行环保责任险是主因。国家环保部和保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只具号召力和指导性,缺乏强制性,无助于改善当前企业参保积极性不高的局面。
成本问题是企业权衡的另一主要方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企业不想自掏腰包买环保责任险,有的企业是勒紧裤带过日子,有的则是负债经营。更有一企业负责人透露,他的企业曾污染过周边村民,而当时花几千元钱就“搞掂”了补偿问题,用不着花上万元买保险。
制度设计本身不够完善,也给推行环境责任险带来障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广西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评估污染损害,由于缺乏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参与,对污染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很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受害人与企业极易起纠纷,导致保险公司难以定损,理赔成本极高。
此外,产品单一、无法满足企业需求,也是环境责任险难以得到企业认可的一个重要原因。譬如,目前保险公司只承保突发意外事故导致的污染损害,并不承保渐进性污染导致的损害。还有企业抱怨:“镉污染就赔,其他原因导致污染就不赔,产品限定框框太多!”
做好顶层设计是关键
专家呼吁强制推行“绿色保险”
专家呼吁,国家和地方加快完善顶层设计,从立法层面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势在必行。一业内人士称,企业是否买环保责任险,一定程度上这是市场行为,在没有法律强制的前提下,政府过度干预有悖于依法行政的原则。
2012年底,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在有色金属冶炼、涉铅蓄电池及再生铅等重金属企业,沿江、沿河、沿海涉污企业强制推行污染责任保险,确定柳州、河池两市为试点地区。而今年以来,在柳州市拟定的第一批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企业目录中,也仅有少数几家购买,河池市至今没有一家企业购买。
如何破解“绿色保险”面临的困境?有关人士建议,修改立法将参保环境责任险由非强制上升为强制是根本之策。目前试点地区政府可采取强制与自愿相结合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制度,在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行业,实行强制保险;对污染较轻的行业,政府给予积极引导,促使企业自愿投保。
一些环保专家建议,政策应尝试引入一些“激励机制”。如环保部门设定一个参保期限,对当地在期限内主动参保的企业,可在排污费里拿出50%给予补贴;如在期限内未参保的,不仅不能享受补贴,同时还会在申报环保专项基金以及新项目审批等方面被“从严把关”,并在违规时被“从严处罚”。(记者 周红梅 李新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