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的相关负责人,将“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的牌匾授予南宁市,这是该市第二次获得这一荣誉。
据了解,2008年至2009年,南宁市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保持一等水平。这是继2006年至2007年该市实施“畅通工程”获得全国A类城市一等管理水平后,再次获得该项荣誉。目前,全国有28个城市(其中省会城市6个)被评为一等水平,南宁市是全区唯一一个获此荣誉的城市。
南宁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表示,近年来,该市通过打通城市干道,完善配套设施,推进旧城改造,加快新区开发,强化城市管理,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了市民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记者刘治理 通讯员邱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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