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的视频会传出消息:广西将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3.98亿元,在83个县(市、区)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筑好预防预警第一道防线,为抗灾救灾赢得第一时间。
广西是全国山洪灾害的重点防治地区之一,全区共有83个县(市、区)被列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县级行政区,防治区总面积17.2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防治区总人口2993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3%。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国家防总、水利部、财政部决定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区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中央财政将按平均每个县480万元给予补助。我区共有83个县(市、区)被列入项目规划,获得中央资金3.98亿元。其中,今年第一批18个县(市、区)已下达投资3600万元,项目建设将在2011年汛期到来前完成。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主要包括:山洪灾害普查、危险区的划定、临界雨量和水位等预警指标确定、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责任制组织体系建立、防御预案的编制和完善以及宣传培训演练等。建设完成后,将全面提高我区山洪灾害的防御能力,有效减轻人员伤亡,尤其是有效避免群死群伤事件。
11月25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工程建设启动视频会,要求项目建设县要切实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明确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切实把这件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事办实办好。(刘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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