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二日解放军官兵在海口会展中心观看展览记者 宋国强 摄
5月12日上午,为期10天的“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海南巡展在海口市会展中心开幕。据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全国性展览。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省委副书记、省长罗保铭,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省委常委、秘书长许俊,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省政协副主席邱德群出席了展览开幕式并参观了展览。
肖若海在开幕式致辞中说,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和国家的一贯要求。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观此次展览,使大家接受教育,受到警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筑牢防止渎职侵权的思想防线。
据了解,本次展览旨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成果,揭示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警示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记宗旨使命、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展览通过大量图片展出了部分典型渎职侵权犯罪案例,总结了引发渎职侵权犯罪的主要原因及其危害,展现了检察机关以查办案件成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展览内容分为“宗旨·使命”、“惩治·成效”、“犯罪·危害”、“警示·启示”、“预防·治本”,“建设·发展”,以及海南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措施和成果等七大部分。
本次展览主要面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中央驻琼单位工作人员、部分驻琼部队官兵、部分高校师生、部分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广大检察干警以及普通群众。
展览上的重磅渎职侵权案件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违反规定,草率决策,在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专项工作中,放纵了假药劣药的生产,情节后果特别严重。郑、曹二人还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
2007年7月,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郑筱萸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8月,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曹文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决定将企业年金基金、工商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小城镇基本保险基金、小城镇补充保险基金共计270余亿元,投入到40余家不具备投资管理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投资公司运营。在得知委托给华鑫证券公司运营的2亿元企业年金基金不能如期归还后,仍同意以高评房产价格抵顶社保基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262万元。祝均一还受贿166万元、挪用公款13亿元。
2008年3月,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判处祝均一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3、贵州省林业厅原厅长张锦林徇私情,明知云关山森林公园福海生态园项目系未批先占、先建的违法项目,不仅不予制止,反而向该厅其他领导打招呼,并违法批准生态园区旅游观光道路建设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致使省林科院实验林场43亩、总蓄积775立方米的林木被滥伐。张锦林还涉嫌受贿87万元,另有86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09年9月,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判处张锦林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4、吉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国君和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原副局长李祥、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原处长张凤才三人相互勾结,合谋作案,互为引荐行贿人,滥用职权非法审批采矿许可证、非法审批占用耕地等,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008年1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国君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李祥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凤才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5、海南省琼海市林业局原局长王祚清,不正确行使职权,将5149亩国有天然林地当作“荒山荒地”向琼海市人民政府请示发包给金华公司,在未取得市政府批准之前擅自将该地与金华公司签订合同,后来又擅自将该林地中的980亩发包给陈可景开发种植纸浆林,造成国有天然次生林231.5亩被滥伐的严重后果,并导致陈可景非法领取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7.5万元,造成重大国家经济损失。
2006年8月18日,琼海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王祚清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记者 周元 通讯员 林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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