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书记” 两次挪用渔民救济粮 被判1年半
事件:
2006年间,儋州市海头镇南港居委会渔民因鳗鱼价格下降,收入减少。该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黄石奎召开南港居委会班子会议,提出以此为由向民政局申请下拨救济粮,然后再卖掉救济粮,粮款发给船主一部分,余下的留在居委会搞建设,副书记兼副主任黄志清等班子成员均表示同意。
2006年12月,儋州市民政局下拨的3.3万斤救济粮运到南港居委会后,黄石奎、黄志清安排并随车将救济粮拉到那大一米店卖掉,得款29700元。黄志清并未入账,只是发给86位船主每人100元共8600元,并要求领款的每位船主在灾民救助登记表上签名捺手印,虚构领取100斤至400斤不等的救济粮。
2007年5月,南港居委会以上述理由再次向儋州市民政局申请得到3万斤救济粮。黄石奎、黄志清又安排并随车将3万斤救济粮卖掉。
2009年5月11日本报独家报道此事,并相继推出十几篇跟踪报道,先后引起中纪委、国务院纠风办、省纪委等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
处理结果:
今年3月初,海头镇委免去黄石奎南港社区党支部书记一职。4月1日,黄石奎再次被抓。7月16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处黄石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黄志清有期徒刑1年。纪委决定给予黄石奎开除党籍处分。
“诈死书记” 为享低保待遇谎称自己病逝 被开除党籍
事件:
帮村民办好低保后却把低保金截留下来;为了继续享受低保待遇,谎称自己病逝,把低保户名转到自己老婆的名下。这个为了骗钱而不择手段的村干部,就是儋州市那大镇洛基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兼主任黄爱民。
据儋州市纪委有关人员介绍,洛基村村民黎某因为家庭困难,向政府申请低保补助,此事由黄爱民操办。在黎某的低保补助办理下来后,黄爱民代替黎某领回低保金发放存折,却没有交给黎某,也没有告诉黎某已获得低保资格一事,一共截留了黎某一家3600元低保金。
黄爱民一家在其当村干部之前也是低保户,户名为他本人。后来其家庭收入增加,经济条件好转,按规定不能再继续领低保补助。为了能继续享受低保待遇,黄爱民对外谎称自己病逝,然后把自家低保户的户名改为其老婆朱某的名字。
处理结果:
今年上半年,儋州纪委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认为,黄爱民的行为十分恶劣,影响极坏,决定给予黄爱民开除党籍处分,对洛基村原党支部书记郑某予以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