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晚8时至9日凌晨1时,海口市交警支队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在金垦路、国贸、龙昆南大转盘等处出动警力110人,共设11个卡点检查,当晚共查处酒后驾驶34起,其中醉酒驾驶10起,拘留10人。
女老板侥幸酒驾被查
11月8日晚,南国都市报记者随海口龙华交警大队民警在金垦路看到,8时30分许,一辆小轿车被民警拦下。司机为一名年轻女性,车上有一男一女以及一个小男孩。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女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3mg/100ml,该女子属酒后驾驶。就在民警将该女子带上警车时,车上的小男孩大哭着喊“妈妈”。女子眼睛也湿润起来。“我老公在外地工作,家里就我一人带3岁的孩子,如果我被拘留,孩子没人照顾啊!我知道酒后驾车不对,以后不会了!”女子向民警求情。
在了解到该女子家中的特殊情况后,警方决定对该女子免于拘留,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作出罚款300元、暂扣驾照3个月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该女子姓武,家住海口龙华区,平时做点小生意,被查获前因业务接待喝酒。“我想着那里离我家那么近,喝一点酒没事,没想到被查到了。”武某说。
“武某是海口市查获的第一例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女性,是一个典型。但是如果拘留她,孩子没人照顾,出于人性化执法,我们对其免于行政拘留。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海口交警支队酒后驾驶整治组组长吴刚警官告诉记者。
无证醉驾男被拘20天
当晚21时02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琼A01838的小轿车从金垦路黄流老鸭店出来,行驶至琼菜王路段时,被交警拦下检查。执勤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该轿车男性司机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94.8mg/100 mL。男子对测试结果有异议,要求采血重新检验。经海南省医学院附属医院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mg/100 mL,属醉酒驾驶。
经进一步询问后,民警得知该男子名叫苏某洪,至今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23时50分,记者见到了正在办理拘留手续的苏某洪,看到记者拍照,苏某洪急忙将脸侧过去,然后用双手捂住脸。
记者了解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苏某洪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500元,处行政拘留15天;因其又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5天,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
每日12个组全市围剿酒驾
针对8日晚查获酒后驾驶及醉酒驾驶情况较上周有所增加的情况,海口交警支队酒后驾驶整治组组长吴刚警官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员遵纪守法观念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是最关键因素。另外,岁末将至应酬较多及本周天气好转都是此次查获酒后驾驶的情况相对上周情况有所增加的原因。
记者从海口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海口市公安局开展三个月交通秩序大整治的相关要求,海口警方近期将每天出动12个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酒后驾车违法行动,以保持对酒后驾车违法者强大高压严管态势。(良子 王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