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自治区卫生厅召开全区第五周期城市卫生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启动会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会上公布了广西2010年九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广西城乡居民按需要可免费享受到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经济发展和历史原因,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使得卫生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城乡群众在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这次国家医改方案提出“把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这项工作由政府出资,中央和地方政府按人均不低于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外,广西还增加了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即对新婚夫妇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孕产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实行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
目前中央和自治区的项目补助经费已下拨各地。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政府确定了今年广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共有9个大项,每项都有具体的指标: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城市达到40%,农村地区达到20%,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0%;
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城市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95%、及时率达95%,准确率达95%。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8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系统管理率城市达80%、农村达7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以上;
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妇产前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高危管理率100%,产后访视率达85%;
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健康管理率达30%、规范管理率达60%;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30%、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 (来源:南国早报 记者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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